州长信箱管理办公室转来的《关于交办向仍富、高小清来信事项的函》(州长信箱函〔2018〕138号)已收悉。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:
目前我局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,均严格按照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<湖南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(沥青)路建设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湘政办发〔2017〕65号)文件精神和县政府相关规定即满足25户或100人(含100人)以上的通组公路实施的建设,机耕道不再现有实施政策的建设范畴。另外现实施的农村公路通组道路为精准扶贫村,经查该村为非扶贫村。我局暂无法给于解决,敬请谅解。